徐某夫妇为了方便照顾即将上高中的孩子,打算在学校附近租套房。很快,他们与房东鲁某签了《租房合同》,徐某一次性付清3年房租加押金。该房屋被房东鲁某“一分为二”隔开分别出租。因合同签订后,案涉房屋仍在装修中,且离开学还有一段时间,徐某夫妇没立刻入住。
可等到真正搬进去,徐某夫妇才发现糟心了:整套房子就一个天然气户头,他们租的“半套”根本用不了管道天然气。更让人着急的是,根据《盐城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液化气罐也不能进小区,合同里写的“厨房内有液化气灶头”彻底成了摆设,连一日三餐都做不了。
租房本就是为了能就近给孩子做饭,现在连基本生活都成问题,徐某想解除合同让鲁某退租金,但鲁某不同意退还租金。双方因租金问题引起纠纷,多次发生口角、推搡,经报警处理未果后,徐某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