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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人注意!最高罚五万!事关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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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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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4-27 13:38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电动自行车

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等问题

引发的火灾

已然成为威胁消防安全的

重要隐患之一

01

2023年4月3日,广西河池,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在路上时,电动自行车突然发生自燃,幸好无人员伤亡。经了解,男子花1万多元改装了电动自行车不料试骑行时,刚骑出500米就自燃了。

02

2022年10月11日,浙江杭州某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经了解,该电动自行车车主自行加装了电池,另外还配置了主板、显示屏等设备

非法拼装、加装、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
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消防说明书》
告诉您

这些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通过实验可以发现

更换过

三电系统(电池、电机、控制器)

电动自行车

在正常负载和加大负载下

工作电流都有明显提高

从而会导致

承载电流的控制线路和线束产生变化

严重时可能会出现

过热、冒烟等现象

特殊情况下

可能会引起周边可燃物燃烧

在某品牌电动自行车的说明书中

特别强调

用户不得

擅自改装、调整、拆卸

原装(含蓄电池)配置

某品牌电动自行车说明书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电动自行车;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

2有违法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驾驶违法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罚款;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请勿购买和使用

非法拼装、加装、改装后的
电动自行车

 

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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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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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4-27 18:31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单位不生产,我们普通人也就买不到。请不要搞错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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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4-27 19:03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提醒一下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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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20:15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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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20:16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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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20:39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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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20:40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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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20:43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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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21:10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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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8 00:16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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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8 09:40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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