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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城事] 亭湖关于划定高风险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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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4 0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2022年12月3日,我区新发现新冠病毒感染确诊人员。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盐城市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3日18:00起,将:

(一)东亭湖街道:

1、北林路德惠尚书房9号楼三单元;

2、力拓悦城小区24号楼。

(二)宝瓶湖街道:

1、新港村1组52号,42-2、53、54、55、60-1、51、50、49、48、47、46、45、44、43、42-1号;

2、馨港雅居小区12号楼;

3、平湖鹂墅小区23号楼。

(三)南洋镇:

1、碧湖新苑小区4号楼;

2、东方嘉苑小区1号楼3单元,19号楼3单元;

3、东方雅居小区3号楼3单元,5号楼1单元、3单元,9号楼3单元;

4、集镇振兴路8号(振兴路以北2号、4号、6号、8号、10号、12号、14号、16号、18号);

5、盐东居委会一组1号至27号;

6、集镇花木北路18号、25号、29号、31号、42号、44号;

7、集镇园丁巷14号一单元;

8、东团村三组201号;

9、民航村一组49号至59号;

10、盐东居委会一组38号至45号,二组158号;

11、高产居委会一组46号、75号、76号、83号、84号、91号、92号;

12、集镇幸福中路31号、33号、35号、37号、39号、41号、43号、45号;

13、集镇碧湖小区4号楼二单元、5号楼一单元;

14、集镇朝阳路6号、8号、10号、12号、18号、19号、20号;

15、集镇朝阳集资楼201号、202号、301号、302号;

16、集镇建阳东路17号;

17、集镇三元宫中路10-6、10-7、10-8、10-9、10-10、10-11、10-12。

以上区域按照高风险区管控要求,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新增低风险区为东亭湖街道、宝瓶湖街道、南洋镇内除高风险区域的其他区域,非必要不离开区域,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居民在管控期间,服从村居(社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请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盐城市亭湖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



当前亭湖区正处于外地输入疫情与本地疫情交织的状态,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尽快遏制疫情蔓延,最大程度降低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20条措施相关规定,现就加强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辖区范围内社会面疫情防控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全覆盖抓好辖区内防控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协同属地街道加强辖区内各行业疫情防控监管;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本单位人员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措施;倡导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

二、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暂停线下授课,可以根据各自情况进行线上教学,住校学生实行封闭管理。

三、辖区内酒吧、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影剧院、网吧、健身房、棋牌室、洗浴场所等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和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室内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暂停营业。

四、辖区内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等活动;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养老院、福利机构等实行封闭管理;餐饮单位不承接宴席活动,鼓励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配送服务;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食堂实行错峰就餐;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行闭环生产管理,保通保畅保供,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六、供水、供电、供气、加油站、网络通讯、医院、银行、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单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前提下正常经营,严格落实“三查一测一扫一戴”,查验所有进入经营场所人员体温、前一日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识别卡、扫场所码和规范佩戴口罩情况,并落实行业其他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七、辖区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八、居民朋友如有特殊困难或特殊就医需求的,请及时与所在社区(村、居)联系或拨打区疫情防控办电话68552773,我们将竭尽所能提供服务。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3日17时起实施,暂定实施3天,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盐城市亭湖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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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12-4 09:56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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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2-12-4 10:28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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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2-12-4 10:32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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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4 15:41 | 只看该作者 | IP未知
积极配合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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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4 15:49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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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4 20:17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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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09:02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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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13:21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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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13:54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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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18:07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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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22:30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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