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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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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3: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第一条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县城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城东海大道以西、204国道以东、南海大道以北、北海大道以南区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条禁放区域外的下列场所和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办公区;
(二)医疗机构;
(三)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区;
(四)重要军事区域;
(五)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线下和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大型能源动力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生产、充装、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七)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仓库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八)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和地点。
禁放场所和地点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可以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镇、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设置禁放标识。
第四条 各镇(区、街道)应当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保障,确保禁放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县文明办、督查办、公安局、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卫健委、教育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电子政务中心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宣传和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五条 禁放区域内禁止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和零售网点。
第六条 各镇(区、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融媒体中心应当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第七条逢重大庆典确需在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禁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许可。
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
第九条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第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查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第十一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2年2月16日起施行;2020年5月20日发布的《滨海县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来源:滨海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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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5:37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规定很好,关键看执行力度,千万不能虎头蛇尾。比如:规定师苑路两侧不准摆摊设点,先执行很好,后来呢?有一家叫辛二水果店把门前的人行通、盲人通道全部占满,就然自动车道也占了部分经营,而我们城管部门呢?视而不见,对这家一直是绿灯。所以,规定当然好,但执行不力、不到位,还不如不要规定,仅是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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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3:34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整个指定滴时间和安全场所,大家一起放,可以一起欣赏。各家私放确实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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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3:47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上滨海网找工作
关键问题是能不能执行,很多事都是发个文,然后就没有下文了,养狗不纤绳的,电瓶车停门厅上楼的,措辞都是很严厉,处罚标准都有,关键是没有人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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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4:41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小毛驴0618 发表于 2022-1-18 13:47
关键问题是能不能执行,很多事都是发个文,然后就没有下文了,养狗不纤绳的,电瓶车停门厅上楼的,措辞都是 ...

对头!政策是好的,没有执行人或者执行不严也是空纸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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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20:13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上次一个专家说:烟花爆竹放出来的硫磺可以杀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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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20:12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也就是说今年正月十五以后,城区内永远不准放烟花了。今年春节还能放,以后春节也不能放了。大家都不放也一样。移风易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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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6:37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意思过年不让发了?这不可能!也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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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5:27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夜无殊 发表于 2022-1-18 14:30
为啥没有西海大道

本来就没有西海,舰队都没有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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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4:30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为啥没有西海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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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3:35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移风易俗,政府的要求咱们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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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2-1-18 13:34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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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4:42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夜无殊 发表于 2022-1-18 14:30
为啥没有西海大道

等以后204国道西移成功以后县城段老204国道可能改名西海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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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5:06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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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5:29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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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7:00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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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8:13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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