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吴燕(安徽阜阳颖州人)申请执行瞿成军(江苏盐城射阳人)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射阳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如下协议:瞿成军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50万元,法律文书送达时给付25万元,余款从2019年起每年给付5万元。 瞿成军给付25万元以后没按约给付,申请人吴燕于2019年7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3万元。
经了解,被执行人家境一般,无固定收入来源,常年在外打工,因一次性已给付25万导致经济拮据,表示打工积极还款。 申请人吴燕见被执行人未能按约给足2019年的5万元,便由亲属将其残疾的申请人从千里之外的安徽阜阳颖州接到射阳送至被执行人的住处,被执行人报警经派出所调处未果,后由法院案件承办人员多次协调,也避免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再次从千里之外过来产生不必要的交通费用,被执行人从亲戚处凑钱将2019年未给付的2万元以及2020年应给付的5万元,合计7万一次性给付完毕。(戴红娟 吴军)
谢谢阅读,欢迎点赞、评论、转发和关注。 转载请注明来源“盐城新资讯”,违者本平台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