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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23!盐城一“眼镜男”被查后痛苦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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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5 10:2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大部分人可能对酒驾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前一晚喝酒,睡醒以后就可以上路行驶了,但结果是人醒酒未散,总觉得睡完一觉就没事了,7月4日,戴某某就因为隔夜酒驾被交警查获,时候后悔不已。


     2020年7月4日清晨,盐城高速三大队在盐城北收费站进行酒驾整治,7时10分左右,一辆车牌为苏J62XXX 的小型轿车从匝道驶入高速进口处,进去查缉点,打开车窗后,有股酒味,经初步检测,驾驶员体内含有酒精,后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23mg/100ml ,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驾驶员戴某某昨日与两个朋友在一起小聚了一下,免不了喝了点,据戴某某讲,自己一共喝了一杯白酒,约二两五,又喝了两瓶啤酒,一直到十二点,便各自回家睡觉了。今天早上,昨晚一起喝酒的朋友路某某请他帮忙,送他去苏州去看个病,戴某某心想睡了一觉了,没什么问题,而且昨晚也答应朋友了,不好推脱,就开着车带着朋友往苏州方向去。谁知还没上高速就被查到酒驾了。


     民警告知戴某某,驾驶证要记12分,暂扣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时,戴某某后悔不已。
      盐城交警提醒: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也不同,不要抱有“自己酒量大,没事!”或者“酒后多喝水”的侥幸心理,我们一定要坚持“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不要等到被逮着了才清醒认识到“隔夜酒”的威力!只要酒精检测含量达到酒后驾驶标准,都是属于危险驾驶,驾驶人将依法面临处罚。(邓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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