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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港利上城国际,这个小区都是高层住宅电动自行车拖到19层楼道违规停放,堵死了安全出口,小区年前发生过火灾就意识到安全隐患问题很大,联系物业公司说解决不了问题只能贴纸条劝导,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最高可处以 1000元罚希望有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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