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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广大宝丰业主在商博城的名墙上,惊讶地发现一则所谓《公示》,姑且不论其内容,仅其产生程序、公示形式,活脱脱一副野广告贼脸,引起业主议论纷纷、激起公愤:
其一,领导小组成员除组长为仁和社区负责村建的干部以外,其他3人为社区聘用的网格员,身份不够。另外3名“业主”为开发商所聘物业公司提供的名单,业主不认可不知名,代表性不够。
其二,形式上属无效违规的野广告性质,因为无落款单位、无名章、无日期的“三无产品”,不知其所述5日之内从何谈起?
其三,其野公示随意乱张贴,破坏环境整洁,在全县创建文明城市期间,应与坚决铲除,且由社区创文网格员自行铲除,否则将上报创文办。请诸名一睹野“公示”的丑陋嘴脸,直接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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