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论坛

搜索

关于征求我县幼儿早期保育教育服务费标准意见和建议的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8-3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文件精神,经调查,并结合县城部分早教中心早期保育教育服务费(含小托班)收费情况,现拟定我县幼儿早期保育教育服务费标准。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县幼儿早期保育教育服务费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具体收费标准
我县幼儿早期保育教育服务费标准为每月每生480元。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该标准从2022年秋学期起执行,试行二年,原有在园幼儿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二、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8月2日至8月9日。
  三、反馈意见形式
(一)电子邮件反馈:bhfgw@126.com;
(二)传真反馈:0515-84108693;
(三)联系电话:0515-84108322。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日
来源: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表于 2022-8-4 16:47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3 19:41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3 20:05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3 20:51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这是减轻负担还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3 20:57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3 21:11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会不会再有其它地方来收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3 21:15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4 00:00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4 03:25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4 05:27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4 05:30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4 06:16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