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
…………
近日
擅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造成人群长时间聚集
存在较大疫情防控风险
后被滨海县公安局当场取缔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滨海县公安局 依法对该商场处以 行政罚款三十万元的处罚 遵守法律法规 自觉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是我们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也是战胜疫情的有力保障 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如何举办?
看这里!
警
方
提
醒
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广大市民要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做好疫苗接种,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对拒不配合或无视防疫管理要求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部分素材来源:盐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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