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有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要罚款,还要记分 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2分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3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6分这时候有人就动了 找人“替自己扣分”的念头…… 同时有那么一群人异常兴奋 你差分,我有分 我做中间商赚差价 这不是“商机”就来了 买卖分属于违法行为还想在蜀黍眼皮子底下违法交易?
近日,一名男子在阜宁车管所处理违法时手持多本行驶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民警朝他走去时,男子立刻上车准备离开。民警迅速拦下车辆,将车内三人全部带至大队。
经调查,男子叫仇某伟,车内另外两人为吴某华和王某。仇某伟长期通过现场招揽、朋友圈广告、熟人介绍等方式从事买卖驾驶证分数、代他人处理交通违法,并从中收取费用,牟取非法利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黄牛”。当日,仇某伟通过微信联系买分人吴某华、卖分人王某,三人以1分60元的价格谈成,随后一起至阜宁车管所处理车辆违法,处理完成后以微信转账的方式结算费用。
收到钱的仇某伟仍不满足今天这一单“生意”,让另外两人在车内等一会,自己再去窗口看看能否再揽到其他“顾客”,没想到被民警一眼识破。 目前,仇某伟、吴某华、王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均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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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分常在,不能靠买卖
守法文明行,安全才相伴盐城交警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打击黄牛,绝不手软![color=rgba(0, 0, 0, 0.8)]▲与你相遇是最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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