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响坎河南侧棚户区改造J-9地块 (孟杨社区范围)项目房屋搬迁补偿方案来啦
搬迁范围 房屋搬迁范围北至响坎河,南至育才路、西至S327,东至原柠檬酸厂宿舍区(详见地块红线图)。
搬迁对象 房屋搬迁对象为项目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如经公示确认为古居户的,按本方案中第六条第六款执行。拟搬迁对象的房屋如能提供相关有效证照的,按证照上的面积确定补偿安置面积,如不能提供或者无证照的,按本方案中第七条执行。
搬迁补偿与安置 搬迁补偿方式▼▼▼住宅房屋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由被搬迁人选择。非住宅房屋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被搬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享受适当补助,具体为:住宅房屋按合法建筑面积评估价15%增加补助,非住宅房屋按合法建筑面积评估价5%增加补助;或者按照应安置面积中,以安置价结算的面积600元/㎡、以优惠价结算的面积450元/㎡进行补助,两种方式任选其一,不可重复享受(以应享受的安置面积进行计算)。搬迁补偿标准▼▼▼详细标准见方案。
补助和奖励▼▼▼1补助
搬迁住宅房屋,被搬迁人及户籍内家庭成员(指配偶、直系亲属及有合法收养关系、监护关系的人员等)因身患重大疾病、残疾和低保对象需要给予照顾的,可适当给予补助,补助对象和标准详见附表。
2奖励
被搬迁人在本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照约定搬家交房的,给予奖励。(1)配合调查奖:被搬迁人按照搬迁部门调查公告要求配合调查的,每个院落奖励2000元。(2)签约拆除奖:在协议期内签约并搬家交房的,按合法建筑面积200元/㎡奖励。
产权调换▼▼▼1安置房房源及安置房价格房源及结算价格:本项目安置房源为就地安置、西域香苑。其中就地安置价为5800元/㎡,优惠价为6080元/㎡,扩量价为6550元/㎡,市场价为7900元/㎡;西域香苑安置价为3500元/㎡,优惠价为3750元/㎡,扩量价为4180元/㎡,市场价为5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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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的结算方式项目范围内的非古居户,如被搬迁的房屋合法面积超过100㎡的,可安置一套120㎡左右的安置房,因套型所限被搬迁房屋合法面积可增加20㎡以内享受安置价,扩量后因套型所限20㎡内按扩量价购买,其余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如被搬迁的房屋合法面积低于100㎡的,按被搬迁房屋合法面积进行安置,可增加20㎡以内享受安置价,扩量后因套型所限20㎡内按扩量价购买,其余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扩量后原则上按最接近套型购房并在定销房买卖合同中注明。
3对独立产权户低于30㎡/户,如两户合并购买的20㎡的增加不重新计算,且新购房屋产权为共有产权。
4选房办法(1)被搬迁人凭房屋搬迁协议书和工作组开具的房屋验收合格单,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安置小区中划定的房源范围按积分顺序选择小区和套型。(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选择排序采用双积分制,积分高者优先选择。双积分选房办法为:第一名签约户得400分,第二名签约户扣一分得399分,以此类推;第一名交钥匙户得400分,第二名交钥匙户扣一分得399分,以此类推。选安置房时按签约和交钥匙双积分,由高到低选房。总积分相同的,由现场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具体选房时间另行通告。
搬迁最低补偿▼▼▼1条件 搬迁个人住宅,被搬迁人在县城仅有被搬迁的一处住房,且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不含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奖励和补助)低于搬迁最低标准,经公示符合条件的,按最低补偿标准对被搬迁人给予补偿。
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不执行最低补偿政策(1)自2005年3月1日以后,因析产或交易行为导致单户房屋建筑面积低于30㎡,以及劈卖、析产后无墙界的房屋。(2)非搬迁范围内户口的被搬迁人。
3标准 房屋搬迁最低补偿标准为9万元或政府指定位置的50㎡左右的保障房。选择50㎡左右保障房的结算办法为:50㎡以内的补偿款与房款互为抵冲;最接近套型大于50㎡的,超出50㎡至最接近套型的面积部分按扩量价购买。
响坎河南侧棚户区改造J-9地块(孟杨社区范围)项目房屋搬迁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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