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论坛

搜索

最新政策!滨海这十类人员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复制链接] 4
回复
2678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3 1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拍了拍”就业困难的小伙伴
个人申请认定
以下这些干货要get到哦!

Q:认定对象范围是哪些?
A: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 40 周岁以上、男 50 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申请人申请当月或上月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的; 2.申请人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包括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
Q:认定文件依据是什么?
A:县人社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滨人社(〔2020〕27号)。

Q:如何申请认定?
A:劳动者本人凭《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证明其特殊身份的资料原件到所属村(社区)自愿申请,填写《滨海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村(社区)初审→镇(区、街道)复核→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审核认定。

咨询电话:84238841
咨询地址:滨海县劳动就业管理处三楼社区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2 支持支持5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20-10-23 16:00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0-10-23 19:55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认定了能得到什么?我已经失业18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0-10-23 20:27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