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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的 通 知
东坎、坎北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对2020年高考、中考期间(7月3日至7月16日)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保证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现将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县城城区范围内,自2020年7月3日至7月16日期间,每天20:00至次日凌晨6:00,其中7月7日至7月9日和7月14日至7月16日为全天24小时禁止下列活动:(一)建筑及装潢施工作业;(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排放;(三)噪声扰民的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四)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五)冷作加工点产生噪声污染作业;(六)挖掘、运送渣土产生噪声污染作业;(七)考点、驻点附近进行道路、桥梁施工作业。二、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市场监督管理、文广旅、城管、交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噪声污染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上述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全县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宣传工作。要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如下:县生态环境局:84122011;县公安局:841081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410009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2345;县城管局:15251020033;县交通运输局:96196。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2020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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