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市局开展广告、价格联合行政约谈,对盐城市富力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与某报业集团在房地产广告发布中的涉嫌广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提醒、告诫。市局广告处、价格处,盐都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同志参加了约谈活动。
此次约谈重点分析了盐城市富力科创有限公司于5月15日在某报业集团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涉嫌的广告、价格违法行为,指出相关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价格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在广告方面,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在价格方面,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并告知当事人,按照市局《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第12条要求,对相关广告涉嫌的违法行为,坚持教育警示在线、指导帮扶在先、整改规范在先,首次免予行政处罚。要求当事人即知即改,立刻停止发布相关广告,并严格做到依法制作、依法审查、依法发布,切实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某报业集团和富力科创公司现场签订了依法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的《承诺书》,并一致表示,将健全内部风控和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广告和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广告审查和人员培训,更加严格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局将于近日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秩序综合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行为,通过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不断提升全市商品销售市场规范化水平,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