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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餐饮服务行业经营的通告
根据上级做好疫情科学防控的部署要求,为有效保障广大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现就有序恢复我县部分餐饮服务行业经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经营时间
2020年2月22日起
二、恢复经营范围
除酒吧、茶餐厅、KTV、咖啡店等非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餐饮服务业外,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可恢复营业。
三、相关要求
1.各恢复营业的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须严格按要求做好经营场所定期消杀、餐饮具消毒工作,所有上岗人员须进行晨检(含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者不得上岗;对顾客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要求其佩戴口罩进入店内。
2.有宴会餐厅的酒店,可开放一桌厅,控制就餐人数,原则上每厅不超过10人,其他餐饮经营单位参照执行。
3.以卡座形式的餐厅恢复营业,可提供现场就餐,但要隔桌就餐,餐饮经营者须督促顾客保持适当距离;倡导采取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配送人员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加工区,不得扎堆取餐。餐饮单位如有违反通告相关规定,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并做好监督,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请及时拨打110、84199188热线举报。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 2020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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