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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卖淫嫖娼组织被抓!500多名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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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15 12:5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正所谓“色”字头上一把刀
但总有人禁不住诱惑
比如
“微信招嫖”
近日
盐城一网上组织卖淫嫖娼的团伙被曝光!
涉及500多名嫖客
13名骨干份子被抓
2019年4月份,盐城市公安民警在网络巡查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社交软件揽客卖淫,通过专案组民警前期摸排发现,该团伙组织架构明确,手段隐蔽!

犯罪嫌疑人将多个微信号定位在市区各个宾馆附近,微信号大多有暧昧的头像和昵称,我们俗称为‘站街号’,让一些本来就有招嫖意向的嫖客,主动添加站街号为好友,并将带有性服务内容的信息发送给嫖客。双方通过聊天约定嫖资和见面的地点,之后招嫖组织者再将嫖客的号码和酒店位置派发给卖淫女,由卖淫女上门提供服务,并收取嫖资。
网络图片

专案组民警经过仔细研判,明确了以刘某为首的20余名的嫌疑人以及500多名嫖客。在市、县两级领导的统一指挥下,专案组划分13个抓捕小组,在市区、射阳、阜宁、上海等多个地区同时开展抓捕行动,在短短的1小时之内,抓获13名骨干分子。

目前,相关的涉案人员均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提醒!微信里的“她”不要随便搭理!
一、市民搜索到或者收到微信上有拉客招嫖的信息,请第一时间打110,或者到最近的派出所报警。
二、有些微信信息打着招嫖的幌子,其实是想骗出受害人,然后进行诈骗或者盗窃,说不定“美女”就是个抠脚大汉
三、市民应该遵纪守法,洁身自好,万万不要去搭理微信中的“她”。

希望广大网友能以此为戒,洁身自好!
无论如何
都不要参与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及时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共同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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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1-15 19:16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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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0-1-15 19:25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那说1月1号以后嫖娼不犯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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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0-1-16 05:24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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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08:05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gebilaowang 发表于 2020-1-15 19:25
那说1月1号以后嫖娼不犯法的呢

不犯罪,但是违反治安处罚。违法和犯罪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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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0-1-21 21:37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没媳妇能不能到民政局领一个,丑的也行,女人再丑,好过用手,是吧。强奸肯定犯罪,这嫖娼两厢情愿的事,政府也要管吗,管天管地,还管别人的生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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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0-1-22 14:36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那样的不都是骗子吗?原来不全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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