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起,我市在市区10个路口试点启用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系统,如果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驾驶人将面临5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3月15日上午,市交警支队六大队黄海中队民警在市区世纪大道与府西路交叉口,现场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章行为,盐城晚报记者在现场观察了半个小时,期间有3名驾车者被处罚。
●图中第一张照片可以看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且机动车尚未进入人行横道区域; ●第二张照片可以看到行人位置已经发生位移,但机动车未停车让行; ●第三张照片可以看到机动车继续向前行驶。 从三张连续的照片可以认定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并未停车让行。 现场执法 3司机未礼让行人被处罚 当天上午9:45,一辆红色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世纪大道与府西路交叉口时,一位行人走到斑马线内准备过马路,驾车的女子没有减速停车让行,而是靠着行人开过斑马线。女子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被民警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取证。 站在路口的另一位民警随即做出停车手势,让女子靠边停车。驾驶证显示该女子姓孙,已有7年驾龄。“你刚才驾车通过斑马线时没有礼让行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我们将对你处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民警将处罚依据向孙某说明。 “斑马线西侧有提醒牌?我没有看到呀。”孙某说。“你再仔细看看,斑马线前方有注意行人的警告标志以及路面有人行横道预告菱形交通标线,没看到只能说明你开车疏于观察,这是很危险的。”在民警的提醒下,孙某承认自己开车确实没有观察路面,同时表示接受民警处罚,以后再也不犯这样的错了。 在孙某被罚不到5分钟,又有两辆机动车在行人过斑马线时未礼让,被民警拦下。其中一辆白色轿车车主陈某称,他经过斑马线时已采取了减速措施,应该做到了礼让。“礼让行人,不仅仅是你说的减速,当你发现前方斑马线上有行人正在通过时,应该减速并将车停在斑马线外,这才是礼让行人的标准。”民警向陈某解释道。 黄海中队中队长征伟,在查纠另一辆蓝色货车未礼让行人时,发现该车还存有闯禁区、保险杠损坏等两项违章行为。驾驶员朱某称,昨天是“第一次”帮老板送货,经验不足,不知道自己违章了。 探头抓拍 10个路段试点实施 据了解,交警部门在市区10个路段的自动抓拍系统已经设置完毕,相关的标识标牌也在安装中。10个试点路段分别是世纪大道府西路口、解放路八菱花园门口、建军路县前街路口、解放路纯化路口、建军路剧场路口、解放路凌桥路口、开放大道后关路口、开放大道榆河路口、开放大道跃进路口、开放大道水街门口。 市民在驾车途经此类路段斑马线时,一旦因不礼让行人被抓拍到的话,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处50元罚款并记3分。 交警部门呼吁,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作为驾车者,从礼让斑马线开始,为行人让出一片过马路的空间,使斑马线回到它最本质的意义——安全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