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各地各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着力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应急预案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与消防救援、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共同维护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稳定。
通知要求,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地各主管部门要立即联合消防救援、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安全检查专班,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进行起底式消防安全大排查,确保检查到每一个校外培训机构,做到所有培训场所全覆盖,重点检查招收3-18岁学生并有学生住宿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要对艺考机构开展集中住宿的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立即停业整改或依法取缔。
通知强调,要督促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主管部门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研判,举行安全疏散演练。督促校外培训机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指导其立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营业期间要严格按照要求每2小时至少开展1次防火等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校外培训相关政策,引导广大家长高度重视孩子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不将孩子送到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参加培训,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培训。
市“双减”工作市级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已立即组建4个市级消防安全检查组,分别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等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带队,会同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赴11个县(市、区)随机抽查,并调取相关工作台账。对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问题移交、重点督办等方式,移交属地相关部门督促整改。问题严重且拒不配合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罚。如您发现有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培训机构所在地区相应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