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诚挚地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各项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您的殷切期望,培育社会栋梁是我们的职责。您的孩子在我校不断地进步和健康地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和心愿。然而,孩子的教育离不开家庭和学校的共同配合。 手机作为日常通讯工具,为我们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学生在校使用手机,不仅影响到了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而且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给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不利影响,还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可预测的危害。 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遏制不良的学习风气,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新颁发的教育惩戒“新规”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出台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出如下规定:
1.禁止任何学生将手机带进校园。部分住宿生如有需要,可以借用学校老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手机,或使用学校提供的免费固定电话。 2.严禁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及类似手机的其它电子产品。 3.一经查实学生在校内违规携带、使用一切类型手机的其它电子产品,将作如下处理: 第一次查实,学校对手机实行暂扣处理,对学生进行纪律处理,家长签字确认后将手机带回自行处理。 第二次查实,学校对手机实行暂扣处理,对学生进行升格处理,学生写反思材料,在适当场合作公开检查,家长签字确认后将手机带回自行处理。 第三次查实,学生由家长到校签字确认后带回教育反思,直至改正后方可返校读书。 (对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高中学生,纪律处分进一步升级,直至开除学籍。) 4.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宿舍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有权对违规携带、使用手机的学生进行暂扣手机处理。 5.学校政教处和年级部定期对学生进行突击检查,一经发现带手机等电子产品的违纪行为,立即进行处分通报、并记入学生档案。 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手机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共同承担起教育学生的责任。 谢谢您的配合!
来源:滨海县育才高级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