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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经调查,您反映堆放杂物的是幸福小区18幢202室业主李某付户。
2010年,李某付拆迁安置在幸福花园,因无固定收入和生活来源,一直以拾废品为生,将检来的废品堆放在路面、楼道、绿化带、车库门前,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小区物业多次组织清理,但前清后堆。为切实解决问题,物业公司曾与李某付沟通,替他安排工作,解决生活问题,同时免除其多年的物业费用,但其并不理会。
物业公司已多次向街道社区、派出所请求介入,但李某付年岁已高,身体状况不稳定,遇事易激动,相关部门多次处理效果不明显。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物业公司,督促其整改到位,还小区干净舒适的环境。
感谢您的关注!
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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