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民您好!2024年12月,物业公司对14号楼屋面上养鸽子事宜,已联系业主要求拆除,业主未理会。随后,物业公司将此问题向县城管局执法大队进行了汇报,城管局立即派人上门处置。目前,城管局执法大队正在履行处置程序。 |
关于饲养鸽子造成环境扰民问题,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工作人员已联合物业对涉事业主进行劝告,要求及时清理,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对于违建和乱堆放问题,城管部门已责令其限期自行整改,逾期不整改,依法处置。同时我们将协同物业部门一起做劝导,督促业主整改到位。如市民需了解相关情况,请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15-84100877。 滨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6月11日 |
县城管执法大队 发表于 2025-6-11 18:06 领导你好,景秀园对面,仁和家园安园里面好几家养鸡,物业不管不问 |
县城管执法大队 发表于 2025-6-11 18:06 去年到现在还没整改,您这限期整改的时间到底是多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