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网友韩冬梅在滨海论坛发帖,反映村干部私自取消合法公民土地24年一事。对此我镇高度重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网友韩冬梅为我镇官庄村原四组村民(原界牌乡十八倾村七组村民),1997年2月出嫁到八巨镇永余村,按照1998年国家土地二轮承包和村分配政策,韩冬梅作为出嫁人员,不参与原十八倾村土地二轮承包分配。感谢网友对界牌工作的关心,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对待,采纳其合理建议,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好。 |
本人无业、收入低,还无权享受公民平等权力(知情同意权、农村户籍分配土地权)。界牌镇镇府及本人村部是否公平处理矛盾,本人不知。等待上级共产党领导为民做主,体谅农民生活疾苦。坚信正义不会迟到。反对贪污腐败等不良现象。本人坚信对共产党有监督权,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力。 |
界牌发言人2021 发表于 2021-12-2 08:57 请拿出政策文件,不要文字一带而过,谢谢! |
界牌发言人2021 发表于 2021-12-2 08:57 你好,请问人家去镇信访办,是谁回复人家说谁取消的就找谁?难道新官就不管旧事了吗? |
落叶扫秋风 发表于 2021-12-2 10:17 根据法律来讲,以前我有土地,我户籍未动,因出嫁就强行取消我土地,是否合法。分配土地是看是否出嫁还是根据法律看户籍。是根据共产党的带领脚步还是村部的带领。 现在是法制社会,共产党领导人会说出嫁就代表户籍变动吗?如果是这样,户籍还有什么作用?作为一名合法公民,本分的农村人,没有地方分配的土地,何其可笑?现也有证明地方红头证明并盖章,本人确实因出嫁,从而无土地24年。这是不变的事实。其做事合法不合情理,还是合情理不合法,群众及领导的眼光是雪亮的,公民有权监督。 (我出嫁,也没看到地方政府提醒我变更户籍,直至2013年还是本人自己去变更户籍。) |
镇政府及村部,是共产党的代表机构,贯彻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因出嫁就不承认户籍,强行取消土地,这就是界牌镇政府及村部作为共产党代表人的工作态度及其作风吗? 都说以小看大,现此问题推拿搪塞,直言不该拥有土地,其余工作方面不敢想象其作风。 |
界牌发言人2021 发表于 2021-12-2 08:57 地方执行是否代表共产党,是否能拿出红头文件,根据土地承包法发包方是否有直接权力取消农民土地。请翻看土地承包法。作为一名合法的中国公民,政府对待公民权力是否平等。本人虽出嫁,但户口未迁,村部是否直接有权替我变更户籍,更何况未经本人许可,取消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