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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回复】宝丰商博城物业把上任业主的物业费强加给现在的业主,这个合理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小闫    时间: 2024-4-4 16:20
标题: 【已回复】宝丰商博城物业把上任业主的物业费强加给现在的业主,这个合理吗
   
               

宝丰商博城物业,不让业主用电,去充电不让充,必须要交物业费,交物业费还不给交,物业都换了几拔了,还要把以前上任业主的物业费强加给,现在的业主,这个合理吗,有没有部门管管这些人

   
            
作者: 朱昌祥    时间: 2024-4-4 17:46
谁叫你买宝丰房子的,找谁
作者: 小阳阳123    时间: 2024-4-4 19:48
路过
作者: 佰生人    时间: 2024-4-4 19:59
路过
作者: 网虫    时间: 2024-4-4 20:28
走过
作者: a123456789a    时间: 2024-4-4 20:53
只能说买房得找好物业,好的物业还能使房价保值
作者: panqingfeng    时间: 2024-4-4 22:37
看看
作者: 天意999    时间: 2024-4-5 00:22
路过
作者: 优优999    时间: 2024-4-5 00:52
路过
作者: 建华哥    时间: 2024-4-5 06:12
不管找谁当物业,可前面欠的物业费,总是烂账,总要有个解决的方案!
作者: 未来时空    时间: 2024-4-5 06:42
如果你以前没交,或没交足,肯定要逼你交啊,这当然合理了!
作者: 苦笑着释怀    时间: 2024-4-5 07:35
路过
作者: 阳光明媚的午后    时间: 2024-4-5 07:59
路过
作者: anysan    时间: 2024-4-5 09:12
路过
作者: 卧室里跌    时间: 2024-4-5 10:26
未来时空 发表于 2024-4-5 06:42
如果你以前没交,或没交足,肯定要逼你交啊,这当然合理了!

房在账不烂,买的房子本身就包含这些债务。如果上任业主房贷没还,接手的就不还了?
作者: 张朱氏    时间: 2024-4-5 11:37
一直有人说那边房子不能买
作者: 1478139914    时间: 2024-4-5 12:29
没有物业费的房子没有成就感。住农村一年到头没人要物业费,停车费。
作者: 空中托马斯    时间: 2024-4-5 14:58
你也要求让你的下一任业主交费就行了
作者: smile123    时间: 2024-4-5 20:32
路过
作者: 最新发布    时间: 2024-4-5 21:23
应该交
作者: 华住海友    时间: 2024-4-5 22:10
路过
作者: 华住海友    时间: 2024-4-5 22:11
看看
作者: 雨轩阁    时间: 2024-4-5 23:10
……
作者: 优优999    时间: 2024-4-6 00:03
路过
作者: 午后@咖啡    时间: 2024-4-6 01:08
……
作者: 王方华    时间: 2024-4-6 03:49
不鸟他
作者: 1525104316    时间: 2024-4-6 04:59
???
作者: 爱车族    时间: 2024-4-6 08:03
路过
作者: 随偶而安    时间: 2024-4-6 18:48
。。。。。。
作者: 住建发言人    时间: 2024-4-7 08:57
近日,县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宝丰商博城物业公司可随时为居民提供转供电充电服务。
网友反映的在二手房交易中前业主未缴纳物业费的问题,应根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履行。
居民应及时足额缴纳物业费,以保障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如果业主还有不清楚事项请联系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5189337110。
作者: 小甜甜520    时间: 2024-4-7 09:06
奇怪了买房的时候先房东不交清啊!中介不管啊!你也是个人才
作者: 微风不燥    时间: 2024-4-7 09:18
……
作者: 黄海军    时间: 2024-4-7 11:38
……………
作者: 滨海一家人超    时间: 2024-4-8 22:54
中介不应该交房给你的时候,都会把上一任物业费交清的,除非你自己买的,没找中介
作者: 乘风破浪2018    时间: 2024-5-27 11:23
住建发言人 发表于 2024-4-7 08:57
近日,县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宝丰商博城物业公司可随时为居民提供转供电 ...

请问住建局,在宝丰物业和百姓矛盾之间到底为百姓做了多少事情?经常打擦边球,还是把事情推拖给百姓。首先碧桂园物业管理由哪个业主委员会同意成立的,居然是开发商指定的,既然开发商的问题为什么不正面解决,既然百姓有矛盾,处理的结果为什么不公开公布。还有物业高高在上,冲个电费都得爬的跟狗一样,四五年过去了,有改变过吗?开发商连个一楼办公室开发不了??还有最关键的消防安全问题,住建局管过吗?这条评论留着,一旦后面安全出现问题,你们脱不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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