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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回复】有一事求助八滩镇领导 [打印本页]

作者: 淡淡女人味    时间: 2021-9-11 06:57
标题: 【已回复】有一事求助八滩镇领导
               

有一事求助八滩镇领导,父母老了,几年前回八滩老家买了一处老房子(原房主老两口已经过世),现在村里登记办理房产证,但是说我的父母户口不在本地为理由,不给登记,请问领导,这样的房子不登记那怎么办?在说以前也没有这样的政策,以后假如遇到拆迁啊什么的,是不是要户口(东坎镇)所在地去办理,享受城镇待遇呢?坐标:八滩镇卫东村。

望领导回复,谢谢

   

作者: 王者归来520    时间: 2021-9-11 10:21
如果房屋性质属于集体土地,那根据相关法律,不能买卖,也不能登记确权,如果房屋拆迁,那拆迁收益仍然属于原房主或者继承人!

作者: 淡淡女人味    时间: 2021-9-11 12:38
王者归来520 发表于 2021-9-11 10:21
如果房屋性质属于集体土地,那根据相关法律,不能买卖,也不能登记确权,如果房屋拆迁,那拆迁收益仍然属于 ...

哦,那我家以前的房子也是买了,那是不是以前的房子还是属于我家的呢,

作者: 沃野朝阳    时间: 2021-9-11 13:45
农村的房屋本来就只允许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外地人买了没用。

作者: 海洋的家    时间: 2021-9-11 14:21
淡淡女人味 发表于 2021-9-11 12:38
哦,那我家以前的房子也是买了,那是不是以前的房子还是属于我家的呢,
...

非法买卖!!!

作者: 昨夜东风    时间: 2021-9-11 21:59
已阅

作者: 耦悱烺蕩     时间: 2021-9-12 06:15
。。

作者: 西瓜霜    时间: 2021-9-12 11:48
路过

作者: 阿土小飞    时间: 2021-9-12 12:09
.......

作者: 滨海八滩发言人    时间: 2021-9-14 18:27
网友你好,根据《全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推进方案》第九条第二款第2条,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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