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事求助八滩镇领导,父母老了,几年前回八滩老家买了一处老房子(原房主老两口已经过世),现在村里登记办理房产证,但是说我的父母户口不在本地为理由,不给登记,请问领导,这样的房子不登记那怎么办?在说以前也没有这样的政策,以后假如遇到拆迁啊什么的,是不是要户口(东坎镇)所在地去办理,享受城镇待遇呢?坐标:八滩镇卫东村。
望领导回复,谢谢
王者归来520 发表于 2021-9-11 10:21
如果房屋性质属于集体土地,那根据相关法律,不能买卖,也不能登记确权,如果房屋拆迁,那拆迁收益仍然属于 ...
淡淡女人味 发表于 2021-9-11 12:38
哦,那我家以前的房子也是买了,那是不是以前的房子还是属于我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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