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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回复】亲亲家园物业没有物业服务合同 [打印本页]

作者: .往事随风.    时间: 2021-8-30 19:35
标题: 【已回复】亲亲家园物业没有物业服务合同
               

1、亲亲家园物业没有给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变相收取物业费。请问此举是否合法合规?

2、物业经理没有项目经理证书,是否违法。

3、我们共同呼吁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换掉临时物业。迎接正规物业到场。没有物业合同还收物业费呢?

   

作者: 心里美    时间: 2021-8-31 09:12
物业合同一般都是跟谁签的,到期以后没有续签,物业又赖着不走继续收物业费,算什么情况,这个行业缺少监管真的是乱糟糟

作者: .往事随风.    时间: 2021-8-31 11:00
心里美 发表于 2021-8-31 09:12
物业合同一般都是跟谁签的,到期以后没有续签,物业又赖着不走继续收物业费,算什么情况,这个行业缺少监管 ...

就是乱糟糟,

作者: 住建发言人    时间: 2021-9-3 09:45
1、亲亲家园小区物业服务单位滨海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该小区预售期间与开发商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行为合法。根据《民法典》第948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员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故目前亲亲家园小区的物业服务人收取物业费符合法律规定,但收费标准要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国家于2016年取消了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证书制度。
3、如需要成立业主大会,可以向县物管中心领取《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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